各学院团总支、机关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2017年度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校级“五四红旗团总支”
依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进行申报。
2、校级“优秀团支部”
依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进行申报。
(二)先进个人
1、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依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进行申报。
2、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依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进行申报。
3、校级“优秀团务工作者”
原则上推荐专职团干。依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及分配原则
校团委参照各团总支上报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数量及上学年)优秀团组织生活奖评选情况和“活力团支部”评比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各类名额分配。总体上,“优秀团支部”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团干总数的10%;“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的5%。。
根据上学年优秀团组织生活奖评选情况,支部荣获优秀团组织生活奖一、二、三等奖在其支部按照获奖次数增加“优秀共青团员”名额,荣获“活力团支部”及在优秀团组织生活奖评比中成绩最优支部其支部增加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详见《2017年度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校级学生组织先进个人名额单列,由各学生组织组织推选,由校团委结合学院团总支申报情况统筹考虑。
三、申报要求
各团总支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推荐支部、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指导申报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关申报项目申报表(登记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于2018年4月6日前将《××学院关于推荐2017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报告》、申报表(登记表)、申报事迹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邓雪梅 0851-88210892
安娜娜(学生) 13809458782
邮箱:GITXTWTJZX@163.com
地址:学工楼团委106办公室
附件:
1、2017年度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7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7年度“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3、《××学院团总支关于推荐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7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报告》
共青团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