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的《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助发〔2015〕275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黔教助发〔2015〕304号),为做好本校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以下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校 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三、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所需材料:
学生提交:
1.扶贫手册或精准扶贫工作手册原件,原件必须盖县扶贫办的公章,盖好后交由学院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还学生,上交加盖学院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意:若家里同时有资助对象因兄弟姐妹同时申请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审查的,可提交加盖户籍所在地加盖县级扶贫部门公章的《扶贫手册》复印件,由县级扶贫部门在复印件上说明原因,学院可据此受理。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表中“学生资助卡或涉农补贴‘一卡通’编号”填学生在校的建行卡卡号。签名必须手签,不能打印。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学院提交:
4.贵州省 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档和电子档。
5.贵州省 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档和电子档。
6.公示材料:院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相关材料于12月2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补充说明
对于已经进入贵州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贫困户子女,但还未办理《扶贫手册》等原因而未及时申请的资助对象,可于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时补提出申请,届时各学院按规定程序再次组织受理,并于2016年3月14日前将补申请的资助对象相关材料汇总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其作为第二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认真细致做好学生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扶贫手册》是重要的审核依据,《扶贫手册》需加盖县级扶贫部门的公章,资助对象必须是手册中的家庭成员,资助对象无《扶贫手册》的,学院不予受理,若存在异议,如学院对《扶贫手册》有质疑,由各学院汇总相关人员的信息(附件4),上报资助中心审核认证。
所有资助对象均可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除此之外,资助对象已经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应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如免费师范生、免费定向生等不应重复享受免(补)学费等资助项目。
六、工作要求
今年是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局之年,因启动时间已近年底,须在秋季学期内完成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各学院务必争分夺秒,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是我省“挖掉穷根”的治本之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将产生深远影响。学校成立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资助中心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及时启动并保质保量完成好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任务。
(二)严格执行程序,按时推进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细致做好农村贫困学生申请资助的受理工作,于2015年12月21日前完成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工作,并填写《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和《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汇总表》逐级上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资金需求情况,于2015年12月29日底前上报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2016年1月底前,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学生在校的建行卡)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并由学生本人在《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签名确认,无特殊原因,资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个别因特殊原因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和佐证材料。
(三)加强政策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关注度高,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特别要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黔党办发〔2015〕40号和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学院要通过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营造浓厚的校园舆论氛围,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切实加强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使思想教育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互助友爱、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文明养成、感恩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附件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附件2:贵州省 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贵州省 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4: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未确定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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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