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更好地发挥资助工作助困育人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共同享有与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与全社会一道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宣传效果
(一)选拔100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并组成“学生资助宣讲团”;开展以“勤学修德· 励志引领”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组织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课余时间,回母校回家乡、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开展资助政策的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受资助学生政策传播和励志引领作用。(具体方案另文发布 )
(二)举办“向我看齐”报告会
1.报告会主题:“知恩展宏图 志强为国盛”。
2.报告人员:于4月10日前从全校受助学生中推选出4~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报告人员,推选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负责。
3.召开时间:分别于6月和10月份在学校举行2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设优课课程——《盼盼老师讲资助》
针对学生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资助中心在易班平台上开设讲解、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的优课《盼盼老师讲资助》,优课每集录制10~20分钟左右的资助政策讲解视频,使学生能随时在线学习。同时,为了更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还通过你问我答、话题讨论等活动,让学生与老师在线上进行互动,提高资助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关键时点,加大政策宣讲
(一)广泛开展入学绿色通道的宣传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资助中心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绿色通道办理流程”“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生资助体系”宣传册等资料。在新生报到的迎新现场将组织宣传大使进行资助政策宣讲,同时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办理窗口,开通学费缓交手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手续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继续开展好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金融信贷知识的全面了解学习,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资助中心将定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三)做好毕业季的宣传
针对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完成网络答题和毕业确认。
(四)结合秋季国奖评选,开展典型宣传
各学院要利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评审,充分挖掘获奖学生典型事迹,做好宣传和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积极进取、踏实钻研、努力创新,为建设良好学风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
三、运用新兴媒体,做好常态宣传
(一)各学院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广泛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二)开展好“小手拉大手”活动。各学院要通过温馨提示等方式,在每年7月30日前将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时间、发放方式等通过受助学生及时书面告知其家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高满意度。
(三)配合师生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的整合。资助中心将学生最关注的政策内容做成问答题进行发布;优化保险报销、勤工助学等工作流程并制成流程图进行发布。
(四)全员参与资助育人工作。资助中心将积极协调学校党政部门、宣传部、团委、保卫处等单位,共同开展好各项活动及各层次的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学院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创新形式、拓展渠道、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把资助宣传工作抓紧抓好。宣传成效将纳入学院资助工作绩效考评。
(二)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1次资助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每学年在本单位二级网站上至少更新4次资助工作宣传信息。
(三)做好信息材料报送
1. 各学院应及时向学校宣传部和资助中心等单位报送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每学年至少报送6条。
2.资助宣传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随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报送邮箱1063693388@qq.com。资助中心将向学校宣传部、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送,并在易班、贵理工师生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平台等上给予发布。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生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