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辅导员工作站在辅导员成长中的平台引领作用,以辅导员沙龙为载体,通过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增强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提高职业归属感和幸福感,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塑造一支学习型、实践型、研究型、创新型、专家型的辅导员工作团队。根据各学院上报主题情况综合意见后,现将2018 -2019学年辅导员沙龙活动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安排
第1期如何指导大学新生做好大学生活的适应与转变: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8年10月;
第2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及大学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由机械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8年11月;
第3期辅导员如何排解工作压力: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8年12月;
第4期辅导员科研意识培养与科研能力的提高:由土木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9年3月;
第5期大学生责任感的培养:由化学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9年4月;
第6期如何结合专业教育做好学生工作:由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8年5月;
第7期如何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经济管理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共同承办,时间定于2019年6月。
二、活动对象
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即《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辅导员)。
三、活动形式
沙龙由各学院进行承办采取专题研讨、现场观摩、情景模拟和学术研讨等形式。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承办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沙龙的承办工作,认真制定沙龙方案。要按照安排计划提前将活动《方案》与思政科沟通,并提交电子档到思政科赵清处。《方案》通过思政科审核后方可实行,并请于当月最后一周前开展活动。(方案包括:时间、主持人、具体内容、经费预算等)
(二)每次沙龙活动都要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要向思政科提交经学院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的请假条方可请假。
没有按时开展活动的学院,在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中扣除2分。沙龙经费由学工部提供支持。
(三)活动结束1日内,承办学院形成图文并茂的新闻发送至学工部思政科赵清邮箱(602674510@qq.com)。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