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所需资料 |
序号 |
单证名称 |
资料 |
备注 |
所需原因 |
1 |
事故证明 |
在校发生的普通意外事故由学校提供;如果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认可的机构(包括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
意外事故提供 |
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 |
2 |
身份证 |
复印件 |
学生提供 |
确认被保险人身份 |
3 |
学生证 |
复印件 |
学生提供 |
证明学生身份 |
4 |
银行账户信息 |
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固定单证《索赔申请书》填写、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
学生提供 |
提供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
5 |
联系方式 |
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固定单证《索赔申请书》填写 |
学生提供 |
领款人的联系方式 |
6 |
户口复印件 |
户主首页及户主第一页、学生页和监护人页(三张) |
父亲母亲或者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亲属 |
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确认监护人与学生之间关系。 |
7 |
委托授权书 |
使用保险公司固定单证《授权委托书》填写,赔款金额1万元以上(含)需提供受托人和委托人持委托书照片 |
|
若索赔人非学生本人或未满18岁学生的监护人 |
二、疾病及意外事故住院资料 |
1 |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如果其他渠道报销的需提供报销分割单 |
治疗佐证 |
2 |
病历、出院证明 |
3 |
治疗费用明细单 |
4 |
报销分割单 |
三、意外医疗门(急)诊资料 |
1 |
门(急)诊病历 |
如果涉及B超、CT、MR或X放射线等检查需提供报告单 |
治疗佐证 |
2 |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
3 |
诊断证明书 |
四、民间偏方或中草医治疗资料 |
1 |
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书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报告需医院盖章,如果不能盖章件这需要提供诊断证明书 |
治疗佐证 |
2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报告 |
3 |
治疗协议 |
4 |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或收条 |
五、伤残 |
1 |
伤残鉴定 |
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等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或由保险公司与索赔人根据标准协商伤残等级 |
核实伤残等级计算赔付金额 |
六、死亡 |
1 |
医学死亡证明 |
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无法确定死因需要提供尸检报告 |
原件 |
第三方佐证死亡原因 |
2 |
户籍注销证明 |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
原件 |
确认死亡材料 |
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设立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专线95590,可随时接受学校出险报案,并在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项目服务小组的专职理赔人员。也可以直接拨打项目小组项目专员电话履行报案手续。项目专员信息如下:
项目专员:陈雯 (联系电话:138851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