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贵理工发〔2018〕19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班级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5级、2016级、2017级各班级。
二、考核条件
严格依据《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附件1)中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参见《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试行)》(附件2),学院各考核班级依据班级实际进行测评考核。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组织好各班级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对弄虚作假或者瞒报错报的,将取消该班级考核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班级目标管理与班级学风建设息息相关,其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发放挂钩,辅导员、班主任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因辅导员、班主任审核不严而致使班级失去参评资格的,后果由辅导员、班主任自行承担,并将在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时进行相应扣分。
四、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班级目标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大学生素质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事故、组织纪律、学风建设、创新创业与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寝室管理等方面,具体参见《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试行)》(见附件2),学院可根据学院特色设定加减分。
五、考核细则
(一)院级初审(11 月 15 日-11 月 21 日)
首先,由班级自评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再由学院结合内部每月开展的班级目标月考核和学期考核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
(二)学校审核(11 月 26 日-11 月 29 日)
由学生处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班级量化考核情况进行,确定各班级的考核等级,公布考核结果,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规范有序
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的结果由学院统一上报,具体要求为提供学院制定的班级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学院对班级进行考核的工作流程、每月考核结果及学期考核结果,具体考核结果请以报告形式上交,具体模版见附件3。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有不达标的还需将考核不达标的班级整改意见及整改结果一同报送。如有特色加分项的班级材料也请一并报送。
(二)学院统一上报
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按照年级进行排序,其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需符合《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需符合学院制定的班级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具体需要报送的材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gb@git.edu.cn,纸质版上需有学院书记的签字和盖章,学院具体报送材料的时间为11月22日上午10:30前交至学工楼207室夏老师处。
七、其他重要事项
建议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合优良学风班级评比一起进行,以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内容作为重要支撑。
班级管理中存在重大疏漏的,如班级考试及格率低者,相应班级不得参与“班级目标管理先进班级”的评选,相应辅导员班主任两年内也不得参与“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
2018级新生班级需自行与所在学院签订班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好相应存档备案工作,以备开展下一学年的班级目标管理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考核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班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学院班级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
各学院、各班级要认真组织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将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使班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各学院要做好工作过程的材料收集及阶段性总结,在考核过程中发掘并树立优秀典型,将班级目标管理好的经验在学院或学校中进行推广。
附件:1.《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试行)》
3.XX学院关于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报告(模版)
4.XX学院XX月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模版)
5.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班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生处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