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处资产的管理,使资产管理工作做到科学、规范、有序,职权清晰,专人管理,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物品购置: (一)处室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固定资产购置需由需求部门明确要求并完成概算后依据《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招标采购流程(试行)》向国资处申报购买。 (二)凡购入物品需严格履行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参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招标采购流程(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一)使用与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用物部门方可签领使用。 2.严格按照“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使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 3.使用人在调出或调整岗位前,应做好资产交接手续。 (二)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或追究责任。 (三)每年,由办公室对处室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的领用与发放 (一)领用人需按规定向办公室领取物品,并在指定物品签领表上签字领用。 (二)除按常规发放物品及低值易耗品外,其他物品未经处领导同意不可随意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