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群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校直各单位:
按现将2021年4月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详见后表)印发给你们,请对照逐条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于4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上报至学院办公室信息督办科。
附件:2021年4月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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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