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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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14:57  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法宣办关于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法宣办〔2020〕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我校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线学法考试对象

学校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工。

聘用制人员以及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和省法宣办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在线学法学习及考试内容

全国和我省“七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贵州省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新要求新部署;《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三、在线学法考试方式

学法考试平台。在线学法考试采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子平台(www.faxuanyun.com或者www.faxuan.net)统一进行。该平台具备免安装培训、学习考试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手机平板均可学考、后台自动升级、成绩证书自主下载打印、成绩汇总排名和学法档案等功能。学法平台自带学法内容和考试题库,试卷为50题,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和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各2分。智能组卷,卷卷不同。智能阅卷,考完提交,即显示成绩。

(二)学法考试学分。为增强工作实效性,杜绝“挂机、刷 屏”现象,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成绩将长期采取“学分制”,以百分制计算。学分由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构成,各按50%折合计算。日常学法学分由学员日常学习积分折合生成,要求学员每月登录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满1000积分者方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年度学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智能组卷,卷卷不同,通过电脑、手机安装“法宣在线”APP均可参加考试,学员考试实际得分按50%折算为学分。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60分以上为合格,在线生成《普法合格证》,学员可以自主下载打印学法考试合格证书。

(三)学法考试学时。对于合格的参考人员,需要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省法宣办可按20个学时计入。认证方式为,企、事业单位学员考试合格并获得年度学法考试合格证后,学员用学号在电脑登录学法平台,首页面右边点击学时证明打印,便会出现年度20个学时证明(学时证明上会生存一个二维码,扫码展现个人学习详情),可以自主下载打印。学时证明无须再加章认证。

四、组织实施

在线学法考试由省法宣办组织举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正式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定于9月8日9:00至9月15日20:00,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考试时段内学员只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补考。9月23日9:00至9月30日20:00举行一次补考。凡第一次考试不及格或因公未参加第一次考试的人员,可参加补考。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补考时段同样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中央和我省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是普法工作抓关键少数和重要多数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到人,督促、指导本单位(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覆盖面,做到应考尽考,确保本单位(部门)“法宣云平台”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全覆盖。

(二)认真组织实施。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统筹部署,加强管理,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纳入本单位(部门)工作的总体安排,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本部门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的参与度,提高其参考率和合格率,确保本单位(部门)学员按要求完成学法任务并参加考试,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考核指导。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确保在线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提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覆盖率和学员参考率。学院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平台覆盖率和参考率适时予以通报,在线学法考试平台覆盖率和参考率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