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新的实际,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汇聚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强大正能量。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要求我们,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四)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不断强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把握改革目标任务。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推动改革持续深化。2月底前全部产生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3月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各级监委迅速依法开展工作。
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四)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深化政治巡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提升全覆盖质量。牢牢把握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一届任期内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探索开展县(市、区、旗)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 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 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高校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自觉忠诚于党,确保政治过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
(二)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本领高强。
(三)领班子带队伍,确保履职到位。
(四)敢担当善作为,确保作风优良。
(五)恪守清正廉洁,确保自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