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刚性有力。
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33件251人。
(二)反对“四风”持续深化。紧盯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向基层转嫁差旅住宿费、违规兼职取酬、扩大公务活动警卫范围、上班时间打麻将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09起225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733人。
(三)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7571件,同比下降27%;立案17362件,同比上升17.2%,其中涉及省管干部48人;结案17217件,同比上升20.9%;党政纪处分17857人,同比上升19.4%。省纪委严肃查处了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玉仁、省食药监局原局长董穗生、省档案局原巡视员曾健、望谟县委原书记余越前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把追逃、追赃、防逃工作作为遏制腐败的重要一环,在“天网行动”中追回外逃人员13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1904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13921人次、15166人次、1969人次、848人次,分别占总数的43.6%、47.5%、6.2%、2.7%。60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四)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完成十一届省委第十轮对18个省直单位巡视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十二届省委前两轮对9所省市共管高校、9家省管国有企业和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所在县(市)、2016年度脱贫攻坚考核排名靠后5个县的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省管干部23人。
(五)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
全省各民生监督组共发现问题35718个,立案12900件,党政纪处分13042人,移送司法机关190人。省纪委通报了3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六)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全省共有199个党委(党组)、7个纪委(纪检组)、2093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人员转隶等改革任务,省、市(州)和绝大多数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完成选举和挂牌工作。
(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省共有280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规违纪被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总体上县乡党组织弱于省市,部门党委(党组)弱于地方党委,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弱于党政机关。有的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较为严重。对各级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仍然较为薄弱。选人用人、资源开发、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较为突出。“四风”问题新变种新形式时有出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难度较大。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始终保持理论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永葆坚强政治定力,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2018年重点工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人员配置不全,以厅(局、校)长办公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等代替党委(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本应由党委(党组)会研究的事项,被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不进行认真说明和深刻检查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以激浊扬清的新成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抓好日常监督,从严查处通报。凡是给予党政纪处分、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之后的,原则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警示观望者和心存侥幸者。
紧盯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事业机构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变相收受“红包”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四风”问题集中整治, 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紧盯向二级机构、下属单位、国有企业转嫁、摊派各种费用,占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借招商引资和下属单位之名搞公款吃喝等问题, 消除这些问题存在的土壤。
(三)用最坚决的态度反腐惩恶,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大政治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直至乡村“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逐步构筑不能腐的牢固笼子
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紧盯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着力增强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让党章党规党纪深入人心。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大力传播和弘扬优秀文化。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 大力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六)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督促检查。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高校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追责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脱贫攻坚聚焦乏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问责。
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到忠诚坚定、政治过硬。
(二)提高履职工作能力,做到本领高强、担当尽责。
(三)提高自我约束标准,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