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学生毕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为有效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推进各专业工程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与周期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对象为学院各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
评价周期每年一次,评价时间为每年6月毕业答辩结束以后至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以前。
二、评价组织及职责
学院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与核心课程教师组成,受学院教授委员会指导,实施和完成每一届学生的课程与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工作组主要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构成。学院教务科、学生科与教学督导组负责协调与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评价机构组成与主要工作职责如表1所示:
表1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评价机构组成及职责
评价机构/责任人 |
评价职责 |
教学副院长 |
统筹协调各项评价工作,审查评价数据来源合理性 |
学院教授委员会 |
审查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审查评价报告、审查评价方法、改进工作 |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 |
制定评价方法、分析数据、实施评价并撰写报告 |
教研室主任 |
收集提供评价数据,包括本教研室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
教务科/教务秘书 |
收集、登记、整理、保管各类学生学业成绩资料和评价反馈材料等 |
学生科/辅导员 |
提供评价所需的各项学生信息与数据,发放收集毕业生调研问卷并汇总数据。 |
三、评价依据
支撑毕业要求观测指标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毕业生培养质量调查问卷数据与报告。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度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直接评价为定量评价,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间接评价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与用人单位调研。
1.毕业要求达成度的直接评价
评价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
评价流程:
(1)确定支撑课程与权重赋值
按照培养方案中课程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的支撑矩阵,在每个指标点下选取相关性最高的3-5门课程,并对其权重进行赋值,用于该项指标点的达成评价。每个指标点下评价课程的权重总和为1。权重的具体取值由各专业负责人根据指标点内涵与评价课程的关系确定,经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审定后方可采用。
(2)计算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值
将所选评价课程在该指标点上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加权平均,即得到指标点的达成度。
(3)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每一项毕业要求达成度值以该毕业要求中指标点达成度的最小值计,12项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均为“达成”,则毕业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达成”。
各专业依据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位授予规定和本专业定位情况,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度的最小值建议不低于0.65,作为达成标准。当年学位授予要求综合成绩最低为60分时,毕业要求达成度可放低到0.60作为达成标准。各专业应对毕业要求达成度总体评价值进行分析,以便形成合理的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2. 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及调研的定性评价法
各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设计能力评价类的问题,通过在毕业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法获得毕业生的自评结果;也可以通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调研毕业生实习单位等方法,调研毕业生的能力达成情况。
五、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各专业在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总体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填写《化学工程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表》,并撰写《**专业**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该分析报告应针对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报告由各专业负责人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进行审核。
六、评价结果的利用
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持续改进措施,对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管理、考核手段、命题方式等具体教学环节进行改进与落实,具体改进效果在下一教学周期的中期教学检查时由学院教学督导组进行检查。
教授委员会与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顶层设计进行修订时,应参考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进行持续优化。
附件1:化学工程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表(定量评价)
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表(定性评价)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