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黔科协组发[2013]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第十二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其他事项
(一)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和受奖。
(二)推荐材料中如涉及保密资料,请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推荐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请各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3年9月13日之前将《贵州省青年科技奖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材料(见附件)报送科研处3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10826
联系人:杨建强
邮箱:362959329 @ qq.com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处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