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加入安排的通知》(国发办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校及我院实际,现将2017年“元旦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有关要求
1、请同学们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元旦节假期平安;
2、请同学们按时返校,延迟返校的务必跟班主任及辅导员说明有关情况;
3、放假期间,有事可拨打各班主任或辅导员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