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交通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的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56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的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贵理工发〔2020〕88号)、《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理工发〔2018〕12号)《关于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转专业在同一录取批次各专业间进行原则;

3.坚持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和控制比例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和《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贵理工发〔2020〕88号)、《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理工发〔2018〕12号)《关于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4.坚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转专业仅限1次原则;

5.坚持由学院自行负责组织,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同等条件下加权成绩高者优先,以利于学生完成学业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拟转入、转出学生进行思想素质、发展潜力综合考核,拟定学院接收和转出专业学生名单等,机构成员如下:

 长:李学明  张文利

副组长:黄  

 员:邹俊辉 苏利荣 陆艺 高丽 康义容 王琪 郭娟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831日(周)下午14:30

考核地点:主楼13楼交通工程学院会议室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专家:交通工程学院教授委员成员

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

1.专业特长(占比15%):需提供能证明转入专业特长的支撑材料,如发明创造、论文、创新创业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兴趣爱好(占比15%):需提供能证明转入专业兴趣爱好的支撑材料,如转入专业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素质(占比10%):需提交个人撰写思想总结并经学院给出评语及加盖公章的原件;

4.学习成绩(占比40%):需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一学年成绩单,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不及格的成绩按零分计算,补考通过的成绩按六十分计算;课程不包含通识选修课课程;

5.发展潜力(占比20%):通过考核小组的综合面试,全方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发展潜力。

五、选拔推荐

根据考核内容,综合评定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选拔推荐。

六、转入、转出名额

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名额安排要求以及学生名额不超过2020级招生总5%接收转名额不超过2020级招生总10%的要求,20212020交通工程学院交通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专业转入、转出名额安排如下表1

1  2020交通工程学院转专业名额安排

专业名称

2020级各专业人数(人)

转出限额数(人)

转入限额数(人)

交通工程

134

13

6

交通运输

87

8

4

七、办理流程与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与初审

学生于2021年8月24日前将填写好的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2020-2021学年成绩单交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科其中附件2交电子版、附件3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成绩单交纸质版,所在学院于2021年8月27日前完成审核,并由学生本人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学科研科。

)考核与试读

1.转入学院须于2021年9月3日前按照方案组织选拔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到学生。

2.通过选拔考核的学生于2021年9月6日开始进入新班级试读,试读时间为一周,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在试读期间向接收学院提出撤销申请,自愿放弃转专业机会。

)批准转专业

1.学生跟班试读结束后,接收学院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2.教务处汇总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下文正式批准转专业。

八、工作要求与说明

1.转入本院的学生,本学期在原学院所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无故中断,且期末考试考核须全部合格;

2.做好转入学生已修学分认定、置换及课程补修的指导工作。

3.同等情况下,对退役复学且满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应予优先考虑,具体参见《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关于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办法》贵理工党发〔2020〕30号)

4.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回原专业。

5.本方案解释权归交通工程学院。


附件1交通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综合考核评分表

附件2: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交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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