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实验室管理,特制定了本“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
2. 熟悉本课程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实验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掌握所有实验项目涉及的各类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保管的基本技能。
3. 负责填报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的采购计划。对药品、仪器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登记入册,做到物、账、卡相符。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药品存放规范化;仪器、药品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通电,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4. 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及时验收、登账入橱。负责实验室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登记,报废与变更。每学期末进行帐务核对,学年度末进行资产盘点,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 提前一周,按教学任务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实验时,实验技术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
6. 提前为指导教师进行预备实验做好准备。实验完毕后,协同实验老师检查仪器数量,整理好所有仪器、药品、材料,能回收的药品,降低实验成本。
7. 保持卫生。实验完毕后协同实验教师做好卫生工作。实验室要保持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纸屑;橱、桌、凳清洁整齐完好;化学实验室的废液缸,应定期清理。
8. 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橱内、柜内的仪器、药品。对剧毒、易爆、易燃药品要隔离保管,严格安全措施。严格执行领取登记手续。特别要注意防火防潮、防盗、防腐、防毒、防爆炸。实验完毕后,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9. 每学期结束,将实验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教学需要,编制购置计划。配合教研组有计划地添增仪器药品。
10. 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予出借。经办理手续外借的仪器设备,实验员要作好相应的有关记录。出借的实验仪器设备要按借期准时收回,实验员及时归类,随时检查。
11. 服从因教学需要而进行的工作安排和调配,遵守学校,学院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有事外出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所负责的工作应有人代替。工作调动时应做好移交工作。
12. 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13. 本规范由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