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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2018年12月25日 16:23  点击:[]

   实验指导教师是实验课程的直接责任人。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切实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在学校有关教师执教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1. 指导教师必须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2. 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学生实验分组,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 每个实验项目,指导教师都必须完成预做实验,并对预做实验过程与结果做好记录。

4. 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检查仪器的状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掌握一般的维修技术,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5. 指导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穿好实验服。

6.实验前,指导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报告,记录学生预习情况;要给学生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尤其是注意事项等内容。讲解过程中要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考。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规范、清楚、准确、生动;板书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做到工整、正确。

7.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双严方针,要精心巡回指导,仔细观察学生的操作,要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谨治学。实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岗,如遇特殊事宜,需有其他老师代看,方可离岗。

8.实验结束时,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实验数据是否正确,督促学生清洗自己的实验仪器,整理个人实验环境;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正确,与实验技术员做好对接;

9. 安排值日生做好室内外卫生工作,并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离开时,切实关好水、气、电的开关,关好门窗,最后锁好门。

10. 每次实验结束后,如实记录实验教学运行情况。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提倡在发还实验报告时与学生作口头交流,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指导。

11.承担本课程常见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和鉴定等技术工作,协助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与使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实验教学时遇到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实验技术管理人员联系。

12. 实验指导教师有帮助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13. 调课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绝不允许私自调课。

14. 本规范由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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