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应自觉遵守实验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早退,穿实验服进入实验室,不穿拖鞋进入实验室,不吃零食,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实验室整洁。
二、学生提交实验预习报告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前清点仪器,如果发现有破损或缺少,应立即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按规定找实验技术人员换取新仪器,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其他实验台的仪器。
三、实验过程要听从教师的指导,实验时保持安静,精力集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结果,积极思考问题.
四、实验时保持实验台面、试剂架上的整洁,注意保持药品和试剂的纯净,按需取量,取完后随即盖上瓶盖,勿使试剂药品洒在实验台面和地上,公用试剂用毕应立即盖紧放回原处,严防混杂。
五、实验时要爱护实验室内的仪器与设备,节约使用药品、水、电,仪器损坏时,填写登记表。
六、实验时要按照正确操作方法进行,注意安全。酒精灯要随用随灭,必须严格做到:火着人在,人走火灭。实验过程中出现事故要保持镇静,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
七、废液、废纸、或火柴头及其他固体废物和带渣沉淀的废液分类放到废液桶内,严禁投入或倒入水槽内,以防水槽和下水管道堵塞或腐蚀,废液应经处理后才能排污。
八、实验完毕后应将玻璃仪器洗净放回原处,清洁并整理好实验台面,将试剂排列整齐,打扫干净水槽和地面,值日生负责实验室的讲台、边台、窗台和地面等公共场所卫生,关闭实验室的水源、门窗等。
九、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本室负责教师批准严禁携出室外,学生离开实验室前,需经实验教师检查实验数据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时,认真填写开放实验室申请表,经同意后在实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
十一、本规范由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