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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2018年12月27日 11:32  点击:[]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需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防盗装置和通风设备,并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及其它防护用品,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用。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实验过程中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或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主管部门。

四、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有关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切勿高声谈笑、大声喧哗,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五、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六、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可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自己追究责任,令其赔偿损失。

七、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保养、使用,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八、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及有害物品要加强管理,有些还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使用时经主管领导审批限量使用。

九、不得使用无标签(或标志)的容器盛放的试剂、试样。

十、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合理处理残渣、废酸、废碱和有毒物品,并关好水、电、气阀、门窗后方可离开。

十一、实验室应经常清扫,保持整结,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二、实验室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三、本制度由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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