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化学工程学院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化工办发〔2014〕37号
一、组织形式:
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
二、听课次数:
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完本教研室教师。
2、教研室老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三、听课方法:
1、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听课记录表》,听完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交教研室。
2、听评课小组听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被评课教师不参与评课,评课后填写《评课记录表》。
3、听课时可选择理论课、习题课、实验实习课、复习课等。听课前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