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 的整体科研实力,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聘用教职工以及学 生,在学校工作、学习过程中或主要利用学校提供的工作条件, 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所取得的职务科研成果的管理。 第三条 职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第四条 学校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科技处负责学校科研成果 的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和科研平台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的管理 工作,建档保存。
第二章 成果分类与审查
第五条 按成果性质,将科研成果划分为自然科学类成果、 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两大类。 自然科学类成果指以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内在联系 的,学术上具有新见解,并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性研究成果;以及具有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和新设计等应用技术成果。 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指对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以 及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研究结果。 第六条 科研成果的形式主要有: (一)论文类成果:指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或国外相关机 构认定的学术刊物、报纸和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 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等;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 (二)著作类成果:指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专著、编著、译著、 工具书、论文集及丛书等; (三)研究报告:指由我校教师完成的、被有关主管部门采 纳的各类学术研究报告、咨询报告; (四)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 (五)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美术、设计作品; (六)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 (七)获奖类科研成果:指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厅局级授 予奖项的科研成果;其他社会公认的获奖成果。 (八)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第七条 科研成果在发表、出版、公开前须填写《贵州理工 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在投稿送审、公开前,由二级单位党总 支、科技处、宣传部逐级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在刊登、出版、公开前,由二级单位党 总支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科技处和宣传部备案。若二级单位党总 支提出异议,则由科技处会同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境外机构资助(委托)的科研项目、或者有境外科研人员参 与的科研项目,其所产出的科研成果在公开之前,除了填写《贵 州理工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还要说明科研成果具体去向和用途。
第三章 成果登记
第八条 职务科研成果实行登记制度。 第九条 学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成果应在刊登(出版)、 被采纳应用后一个月内在学校科研项目成果管理系统进行在线 登记。学校作为署名单位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或者取得科技奖励 证书后,由成果的校内第一完成人完成成果登记。 第十条 未经登记、未通过审核或未署名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的科 研成果,在涉及职称(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科研任务绩效等 事项时,学校不予承认,不纳入科研工作量核算范围。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好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四章 成果保密
第十二条 国家科技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成果,在申请鉴定、发表、展览、转让、报 奖等过程中须注意保守国家秘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十三条 教职工、学生等相关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 自或变相转让、转移科研成果,泄露学校技术秘密,损害学校的 声誉或技术经济权益;如有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法 律和行政责任。
第五章 成果推荐奖励
第十四条 科技处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按照评审、公示、 会议讨论审议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优秀成果申报国家级、省部级、 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科研成果奖励。 第十五条 在维护学校科研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学校鼓励以 学校名义与科研项目共同承担单位联合申报科研成果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科技处和宣传部负 责解释。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