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实施办法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的工作现状、发展情况和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了解毕业生对我院就业工作的总体评价以及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程度,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我院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在《化学工程学院毕业生发展情况跟踪调查制度》(化工办发〔2017〕4号)文件基础上修订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
责任机构:成立毕业生跟踪反馈调查工作小组,学院副书记任组长,学生科、教务科、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参加。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学院整体发展需要制定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确定调查时间、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负责发放和回收问卷,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设计毕业生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教研室主任指定专门负责人对各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报告进行汇总、分析。
工作周期:毕业生调查每年1次,调查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调查对象:
1.应届毕业生:调查覆盖率要达到当年毕业生人数的90%以上。
2.毕业1-5年的学生:调查覆盖率要达到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5%以上。
3.毕业5年以上的学生: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充分考虑地域分布、企业类型、岗位工种等差异,对优秀的毕业生、创业学生、以及在单位做出特殊贡献的毕业生进行重点调查。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涵盖毕业生在校期间素质分析、择业情况、整体就业情况,毕业生对目前工作及岗位的评价,对专业培养在工作中影响程度的评估,以及对学院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就业工作的评价及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调查形式与方法:调查形式可采取召开毕业生座谈会由毕业生本人填写调查表、走访用人单位、网上调查和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毕业生本人填写调查表,要求填写内容详细、时间具体,并有本人签名。
1.应届毕业生离校前问卷调查、座谈。
2.往届毕业生(1-5年)问卷调查,或借由毕业生聚会、回校访问等契机采取毕业生座谈会的形式完成。
3.每年6-9月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调查小组成员集中走访用人单位交流调研。
4.校园招聘和实习期间与企业的交流调研。
二、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
责任机构:成立毕业生社会评价调查工作小组,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生科、教务科、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参加。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学院整体发展需要制定社会评价机制,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以系为单位,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织人员走访用人单位、走访校友、校企合作交流、组织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等具体调查工作,并进行问卷汇总分析,形成各专业调查分析报告。
工作周期:用人单位调查每年1次。
调查范围:
1.与学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
2.来学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
3.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涵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以及对学院就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调查形式与方法:对与学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负责教师进行走访并完成调研问卷的形式;对来学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负责教师进行访谈并完成调研问卷的形式。
三、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结果的利用
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分析结果用于评估分析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和修订专业毕业要求。
四、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