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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2014-03-19 10:42   审核人:

党委组织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学校年度组织工作计划,经党委审批后,组织贯彻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状况。做好党建调研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为学校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指示、决议,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组织生活,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

四、负责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以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和组织建设工作。

五、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与之相关的教育、培养、考察、转正、审批等工作。

六、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全校级干部的考察、配备、管理、考核和教育工作,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七、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工作。

八、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述和来信来访工作,协助纪委做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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